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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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贾楠)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公告,将在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据介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叁角、珠叁角等&濒诲辩耻辞;叁区十群&谤诲辩耻辞;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有关执行时间,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等,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后执行,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火电、钢铁、石化行业现有公司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濒诲辩耻辞;十叁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扩展到重点控制区的市域范围。
环保部要求,重点控制区内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审批所有新建项目,按照&濒诲辩耻辞;叁同时&谤诲辩耻辞;制度进行管理,确保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现有火电、钢铁公司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根据超标情况制订限期治理措施。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限产限排或关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